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双方均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配问题达成共识,只需前往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便可。
然而,若其中一方坚持反对离婚,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审慎评估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破裂的事实。
若经调解仍无果,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一方拒绝离婚并不意味着绝对不可能离婚,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因此,若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在没有法定理由且对方坚决反对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