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与酒店式公寓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普通住房的所有权期限通常长达70年,而酒店式公寓的所有权期限则通常仅有40年;
其次,在水电气费用的收取上,普通住房通常按照居民标准进行计算,而酒店式公寓则往往按照商业用途的标准进行计算;
再者,对于户口的迁入问题,普通住房相对容易办理,而酒店式公寓则较为困难;
最后,从土地使用性质来看,普通住房属于住宅用地,其使用权在期满后会自动延续,而酒店式公寓则可能属于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其使用权在期满后并不能自动延续。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