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追诉时效为长达十五年之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会相应延长:
(1)如果犯罪所对应的法律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限就为五年;
(2)若犯罪所对应的法律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期限为十年;
(3)若犯罪所对应的法律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追诉期限为十五年;
(4)若犯罪所对应的法律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其进行核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
数额巨大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