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将民间借贷与诈骗进行区分的关键因素在于其获取的款项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征。
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性,具体表现在行为人试图通过非法手段来实现对于他人所有财产的事实上的占据、使用、收益甚至处置权,进而对他人对特定财物的所有权的正常行使构成了侵害。
2、其次,分析比较民间借贷和诈骗犯罪的区别还可以从借款的原因以及借款的数额这两个角度入手。
在民间借贷的案例中,借款人往往是由于实际面临着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客观困境,不得已才选择借款,并且所借款项的数额通常相对较小。
然而,在诈骗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会以虚假的理由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诱使受害者交付钱财,而且所借款项的金额通常相对较大。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在借款时通常并不会刻意欺骗、欺诈出借人,即便有所夸大,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困境显得更为严重,以此来赢得借款人的同情心,从而顺利获得借款。
尽管如此,他们所面临的困境仍然是真实存在的。
而在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则是事先精心策划,有条不紊地实施欺诈行为,通过编造事实和掩盖真相的手法,最终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