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所欠款项,则此项行为通常被视为民事纠纷,在此情况下,借款人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不会面临坐牢之虞。
然而,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仍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拒绝支付时,这便可能涉及到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问题,此时,借款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甚至面临坐牢的风险。
针对此类借款不还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申请执行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最后,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