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受人购买商品房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依法要求开发商将购房款项予以退还:
1.当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发起退房申请;
2.若房屋延迟交付超出合同规定期限达一定时间,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3.若房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无法进行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然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亦可提出退房申请;
4.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同样可以提出退房申请;
5.若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买受人也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6.若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规划设计,买受人同样可以提出退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