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子女不得因先前明确声明放弃继承权就以此为由对他们对于年老双亲所负有的法定赡养义务予以抵制。
这是由于,赡养父母乃是子女们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不可逃避或置之不理。
此外,赡养义务并不会因为人们选择无视或放弃继承权而自动消除或免除。
当成年的子女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赡养义务时,那些已经丧失工作能力或者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有权向这些成年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