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现行法规中,对于任意单位或个人若未经许可而随意倾倒、散播或者堆积建筑废弃物的行为,首都城管部分将依法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同时开具警告通知,并且对于单位违规者,将处以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罚款;
而对于个人违规者,则将处以不超过200元的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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