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透支后,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即是一种违反约定的行为。
银行有权请求持卡人全额返还透支金额,同时需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滞纳金及超限费等额外支出。
倘若银行提起法律诉讼且最终取得胜利,那么持卡人还须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图为动机,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并且逾期未予还款,那么便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者,将被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未还款将会使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等相关活动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