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该期限自受害者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加害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则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然而,若受害者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受害者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