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农村户口的夫妇进行结婚注册登记明确规定,应双方同时前往各自或其中一方的常居住地登记机构进行业务处理。
具体而言,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至现籍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正式的结婚证书。
一旦经过审核,凭借上述证书,即可宣告夫妻关系的确立且生效。
在这些步骤完成之前,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关系仍处于不合法状态,必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完善和补充。《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