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醉驾后,如果能够真诚地积极配合司法机构开展相关审讯调查,例如主动投案自首,诚实交代自己的违法事实,承认所犯之罪行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以及积极完成罚款缴纳等事项,同时主动解决与受害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例如尽能力进行民事赔偿并努力获取被害人的宽容谅解,那么将会很大程度上减轻拘役的刑期或是有望获得缓刑的执行机会。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点也会是法官考虑是否从轻或减轻刑罚的重要依据:
首先是相关人员的主观状况,比如尚未年满18岁、孕妇以及年龄超过75岁的人;
其次,犯罪行为所引发的实际影响,例如没有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等等。
与此相对应,如果您在酒后驾车事件中对司法机关的工作产生了怠慢或者抵触情绪(如逃避侦查、抗拒警方检查、拒绝合作等恶劣行为);
之前就已经因为不良驾驶习惯被刑事或行政机构处罚过;
在酒后驾车的过程中有任何其他违规驾驶行为例如无证驾驶、使用虚假的牌照、驾驶报废车或改装车上路等;
以及如果在事故中有严重的不良行为,或是在事故发生时存在较大角色过错(如被交通警察部门鉴定为承担所有事故责任),那么这些因素都可能让您面临更重的法律惩罚,甚至无法获得原本应该得到的缓刑待遇。《民法典》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