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中,恋人间基于同居的意愿而选择居住在一起,然而,当这一段特殊的同居时期结束之时,同样需要注重同居期间产生的各种债权和债务问题,需要按照共同债权和债务来妥善解决。
因此,在双方未曾有过任何其他关于财产划分和资金管理方面的明确商定下,若同居期内存在着彼此以信用卡付款的行为,且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是信用卡即将到期,且已与另一方分开居住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此笔债务并没有被专门纳入双方共同签订的条款之中,它将首先由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找到持卡者来进行偿还。
在持卡者完成还款义务以后,他/她有权向之前使用其信用卡的对象追偿这部分欠款。《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