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幸遇到信用卡欠款无法全额偿还的情况,不妨参考以下几种方式加以应对:
首先,可以利用信用卡盟卡行的最低还款额功能,每位卡友都享有该项权利。
只需按银行建议的最低还款额进行偿还,银行将不会对用户收取滞纳金,同时亦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的影响。
通常来说,最低还款额为当期账单总额的10%,例如:
假设您本月份账单中的消费金额达到10,000元,那么最低还款额便是仅需支付10,000×10%=1000元即可满足要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因归还最低还款额需承担相应利息成本,每日的利率为万分之五,因此尽管可以有效减轻还款压力,但利息滚动将产生复利,可能导致后续处理愈发繁琐,该方案仅适宜作为短期延迟解决方案。
其次,您可以考虑运用分期付款的功能来缓释还款压力,多数银行均提供3、6、9、12、18及24期等多项服务供您选择,您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分期期数。
如此既可有效降低每月还款负担,又无损您的良好征信记录;
唯一的不足之处在于,分期付款过程中将会产生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因每个银行而异,通常在0.6%至0.8%的区间之内。
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变更账单日期来延长还款期间。《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