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当事人聘请律师之所需费用应由聘请律师的单方面承担。
然而,在民商事案件中,当原告诉求被告的相关权益遭到侵犯,且被告成功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在诉讼过程中取得胜诉时,有权请求原告承担相应的律师报酬(此乃现行法律对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因处理案件所付出必要成本的明确支持)。
至于律师服务之收费标准,可依个人服务内容之差异,采取计件费用、按标的物金额百分比收费乃至时间工资等多种形式进行计算。《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