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双亲不幸离世,那么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一般会交给具有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与此同时,若是家中的长子或大女具备承担起父母职责的能力,他们对那些由于父母已经亡故或者无法亲自抚养的弟弟妹妹也有着法定的扶养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有经济实力和抚养意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因父母过世或者无力自行照顾的孙子孙女亦负有为其提供照料的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