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诈骗中,男性往往采取以下方式来达到其目的:
与富有的妇女进行虚假婚姻缔结,通过离婚向南实现巨大的经济收益;
与前任伴侣虚设离婚之约,一旦与第三者建立起虚假的婚姻关系,便能从离婚过程中获取大量的财务财富;
与年龄较大且富裕的女性进行婚姻登记,女方去世后,其男方则将合法地成为遗产的继承人,从而获得巨额的财产。
与此同时,女性也会借助这些手段完成欺骗:
以虚假的离婚行动为平台,与另一名男性进行再婚,以便从中骗取财物;
为了取得生育许可证而与其它男性进行二次婚姻;
在男方健康状况不佳、精神状态恍惚之际,与其缔结婚姻,然后通过欺诈手段转移或侵吞男方的资产;
通过子女对老人的疏于照顾,引诱他们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以骗取其所拥有的财务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