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如需变更姓名,应遵守以下规定并履行相应程序:
首先,申请人本人或者其父母双方可提出更改申请;
其次,所提供的材料中必须包括户口簿;
另外,还须提供阐述姓名变更更正原因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三项必备材料。
具体涉及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撰写一份详尽的更名申请书;
接着,向所在街道或工作单位提交证明文件;
然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递交更名申请;
随后,前往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接下来,进行公正环节;
再者,前往市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最后,返回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更新后的户口簿。
在此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及两张一寸照片。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将无法进行姓名变更:
1.曾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2.目前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人员;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人员;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员;
6.个人信用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职务期间,因故意行为导致单位信用出现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8.户口登记机关认为不宜变更的其他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