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如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许可,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中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且情节严重时,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