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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01 16:55:02 已帮助24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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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第八条之明文规定,当驾车开门撞击他人时,其赔偿标准应如下所述:
首先,医疗费用的确定依据应为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收款凭证,同时参考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若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异议,则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其次,误工费的计算应基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状况而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应以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若受害者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最后,护理费的数额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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