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借条具备法律效力,请遵循以下指导:
首先,为避免误解及减少纠纷,应由借款人亲自签署借条,而非由出贷方代笔;
其次,借款事项应明确清晰,切勿使用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规定表述;
再次,切忌在借条中阐述订立该合同的具体原因;
另外,您还可以附加借款方和出贷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最后,为了保证借条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建议采用单张原始无损的纸张,避免使用撕破、剪裁过的纸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