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因拆迁补偿款分配引发的争议,当事人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先行搜集相关证据资料,撰写申诉状,继而向具备管辖权限的法院提出正式申诉请求。
这是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另外,对于面临房屋拆迁的人群来说,他们有权依法获取拆迁补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拆迁补偿所引起的纷争是较普遍存在的现象。
在此情况下,申诉方同样拥有申请行政复议或发起行政诉讼来寻求解决疑问和问题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