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身份证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如发生此类事件,应及时收集充分的证据资料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
若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不幸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冒用,冒用方及其相关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受害人无需为其未涉及的行为负任何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之具体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者,将面临公安机关处以两百元至一千元以下不等数额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拘留十天或数十天,其中有任何违法所得收入,都必须予以没收。《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