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明示知晓他人正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法行为,却仍旧继续为其实施犯法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支撑,情节恶劣者,将面临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法律责任。
若相关涉案人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范围,便已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定立案标准。
关于帮信罪的量刑问题,一般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会额外处以罚金。
然而,倘若被告人事先存在合并其它罪名的情况,则按照其中最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有帮信罪,那就也有可能适用于缓刑。
这种可能性仍然需要权衡具体个案的情节,包括是否对其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抑或是对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危险等因素。
另外,考虑到帮信罪的一般刑事责任范围通常锁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无疑符合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判定为缓刑的罪犯,一旦其判刑中包含附加刑,该附加刑将会继续生效,必须得到执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