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无性婚姻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无性婚姻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无性婚姻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30 16:10:12 已帮助263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无性婚姻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尊敬的读者,以下是关于“无性婚姻”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问题及法律知识解答,这个问题与一般的离婚案例中的财产分割是相似的。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若当事人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婚约纠葛,他们可自由协商应该如何分配彼此之间的财产。
根据现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自由达成解除婚约协议的,必须进行书面规范并且需要亲自至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该份离婚协议书须做出明确表述表明当事人双方自愿解除婚约,同时要协商好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的方案。
其次,若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共识,那么他们将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在此过程中的共同财产分割,仅把各自的婚前财产排除在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都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要依据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分配。
引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在离婚诉求得以确认的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将交由法院按财产的实际状况,遵从保护本系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