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定:
首先,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则该当事人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是由双方或两个及以上的当事人的过失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根据他们各自实施的行为对于事故形成的影响程度以及过失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相应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均没有任何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那么这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都无需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