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者享有版权之事宜。
对于个人所开发的软件或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可享受法律保护直至作者生命终止后的第五十个年头,这也包括作者逝世后的第五十个年头的最后一天(即每年的公历12月31日)。
倘若该软件或作品系由多人共同创作而成,则其著作权保护期限将以最晚离世者去世的那一刻开始,并持续至第五十个年头的最后一天为止。
至于公司或组织等法人机构所创立的软件或创作的作品,它们的著作权享有的保护期限是首次发表之后长达五十年;
然而,若此类软件或作品自其研发完成之日算起,在五十年内未能获得公之于众的机会,那么它将会丧失该项保护权益,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