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债离婚之后如何认定债务的所有权问题的解答如下:
当原夫妻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债务的用途被用于夫妻两人的共同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那么这笔债务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有权在离婚后向任何一方追索这笔债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仅仅涉及到某一方的个人生活所需,那么它就应该被视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