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当在道路上发生涉及具体车辆的交通事故时,要求其驾驶员必须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停车、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与稳定;
倘若在本次事故中出现了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那么车辆驾驶人也应不遗余力地对伤者展开紧急救助,并且迅速向在场的执勤交通警察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禀报相关情况。
此外,如因为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已有的现场环境,那么作为驾驶员就有责任务必阐明变动的具体位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交通事故的报警信息后,应该立即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首要任务是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同时尽可能快地恢复被损坏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