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侮辱以及故意损毁尸体之罪行,其性质为暗地里窃取他人尸体或通过对尸体进行残害、玷辱等方式来实施侮辱的违法行为。
该罪名的必要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侵害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公众的道德观念与公共秩序。
(2)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行为方式表现为非法买卖、侮辱及毁坏尸体。
(3)从法律层面看,该罪名的主体为广大普通民众,只要他们年满16岁并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能力即可成为本罪的施行者。
(4)至于主观方面,一般情况下应保持蓄意的心态,过失性触犯上述罪行的任何一种形式者,均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