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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拆迁补偿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吗

获得拆迁补偿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7 15:25:06 已帮助13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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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拆迁补偿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吗
1、关于取得拆迁补偿款需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
当个人所持有的不动产因为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回收而面临拆迁之时,其所得到的拆迁补偿,无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实物形式(如房屋)的支付方式,均无需再另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在城市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若有单位因土地被征用而获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也同样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对于因城市改造而导致企业获得搬迁补偿收入的情况,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并非绝对。
具体而言,如果搬迁企业能够从政府处获取到搬迁补偿收入,并且在通过市场手段(例如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获得土地转让收入之后,将这些资金用于购买或者建设与搬迁前具有相似性质及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员工等方面,那么该企业就可以将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员工费用后的余额,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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