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凭证务必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关于主体。
务必清晰表述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对应关系,无论是自然人作为主体,还是法人组织作为主体,均应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验,如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借款凭证上抄写身份证号码,添加签名,并且尽可能地录入手指指纹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关于客体。
金额单位必须明确具体,尽量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然后再使用中文繁体字写出来,同时需要对分币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包括百分之几、千分之几以及万分之几等多种形式;
再次,关于内容。
表达要清楚易懂,避开可能产生歧义的地方。
对于何时还款有规定的,应当明确写明归还期限,如果涉及到利息相关问题,也应该写清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没有利息。
此外,如果设置了违约金,同样需要写得明明白白。
假如有担保人,也需要注明担保类型,并且列出担保人的详细资料,同时,担保人必须在上面签字,留下指纹。
最后,关于一式两份。
建议借款凭证最好能打印成两份,这样各方都可以保留一份备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