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撤离现场之后,倘若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事实并无异议,然而对于损害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则负有相关责任的一方可凭借《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前往事故发生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相应民事诉讼活动。
或者,当事人可立即向警方报案,等待交通警察妥善处理。
如若撤离现场之后,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事实持有异议,应即刻拨打122电话通报情况,等候交通执法人员前来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