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对方在法定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将根据每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核算,每服务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数额。
同时,当劳资双方就结束雇佣关系达成共识时,对于劳动者所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予以发放。
另外,针对工作时间未达到整一年情况的员工,同样会按照一年的现行标准来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