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进行所有权变更的汽车在事故中导致人员伤亡且已将车辆实际转移至买方手中时,原本的所有者无须对此类悲剧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当机动车在所有权变更后尚未完成相关手续登记,而在此期间若发生任何事故或损失,均应由实际接受汽车的买方负责担责。
然而,如若是由原车主在未移交的情况下操控机动车并引发事故的,则原车主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需要指明的是,当机动车经过正常的买卖流程或采用其他合法方式转移之后,但由于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完成而引发交通事故并产生损害结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全部责任应由购买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