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欠条(即借款合同)并非必要文件,仍可在起诉中作为重要证据使用。
然而,若欲赢得法院判案的支持,除了债务人本人亲口承认之外,债权人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将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些证据包括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种类型。
其中,欠条(即借款合同)属于直接证据之列。
在欠缺此类直接证明的情况下,债权人便需要借助其他辅助性的间接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等,以证实其所主张的经济权利和债务义务关系。
因此,建议债权人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采用多种手段,例如在与债务人谈判或沟通的时候,尝试采用录音或者其他记录的形式,以此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对方签署确认书等。
最后,除了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达成自愿履行的方案之外,还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加速解决此项纠纷。
特别是面对这类债权案件,更应当抓紧时间进行处理,以免错过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