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逆行车辆撞击未持有效驾驶证驾驶的车辆的交通事故中,其责任划分将依据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严格审查与科学评定。
公安交管机构必须根据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勘查情况、详细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公正、客观地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确保其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性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明晰记录交通事故的基本情节、形成原因以及当事人应负的相应责任,并依法送达到各被告知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