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以假乱真充斥着伪劣产品的防护口罩,若其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已经严重到足以威胁人体健康,则这必将构成刑事犯罪。
在认定足以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医疗器械内含有的超标有毒有害物质若是通过进入人体从而影响健康的,那么这类医疗器械便算作非法物品;
其次,医疗器械的性能效果未达到标准要求,使得其相应的治疗、取代、调整以及弥补人体机能的作用彻底或大部分丧失,有可能因此延误病情的诊断或是造成人体较大程度的损伤;
再次,具有源动力的用于诊断、监测、治疗的医疗器械如若其安全指标无法满足强制性的标准规定,就极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潜在或者直接的伤害;
此外,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如发生不合格情况,也可能会造成疾病的误诊或人体的严重损害;
最后,未经许可擅自扩大产品的功能或使用范围,也同样存在引发疾病误判及人体严重损伤的风险。《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