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从事业单位、企业到个人股份制企业,甚至民办非企业组织和具有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中,所有正式员工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权益。
针对这一条例,各用人单位都应确保其员工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假期权利。
而“职工”这个概念则涵盖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合同(或是事实上的劳动合同)的各类劳动者,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工作形式以及长短不一的工作时间限制。
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农民工群体,尽管他们的户口本上显示着农村户口,但如果他们在本地乡镇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或进城打工,也应该视为合法的在职员工,同样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项法定福利待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