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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提供感情破裂证明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提供感情破裂证明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19 14:50:17 已帮助15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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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提供感情破裂证明
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当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若无法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实这一事实,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判决,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未破裂,并驳回离婚请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范围包含以下方面:(一)当事人直接表达的陈述;
(二)书面文件以及书面证词等书面证据;
(三)实物,如物品、影像和音频等。
这些实物证据构成了书证;
(四)可以帮助证明案件事实的视觉和听觉材料,例如录像带、录音带等;
(五)计算机存储或处理后生成的数据;
(六)证人向法庭所作的言辞陈述;
(七)经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鉴定结果;
(八)对现场进行勘验获得的记录。
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查证,确认其真实性,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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