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的具体判断,需依据实际状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打架斗殴伤害他人的行为,如只造成轻微伤势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须支付二百元至上五百元之间的罚款;
然而,如果此类事件情节相对较轻,则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罚款金额不超过五百元。
其次,若参与者系成群结队地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是对残疾人、孕妇、未满十四岁之未成年人,或是对年逾六十岁之人进行殴打、伤害行为者;
抑或在短时间内连续实施了多次殴打、伤害行为,亦或者是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的情况下,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惩罚,并同时面临支付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的罚款的处罚。
再者,如果犯罪行为产生了致使受害者受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严重后果,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相应的嫌犯有可能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