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被判定为无效,并且工程在完工并通过验收时被核实为不符合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分别进行处置:
首先,倘若经过修复之后的建筑工程能够顺利通过最终的工程验收,业主有权利要求承建商承担相关的修复费用;
其次,如果经过修复之后的建筑工程仍然无法达到工程验收的标准,那么作为承包人,他们提出的关于支付工程款的请求,将会被拒绝予以支持。《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