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中全责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具体取决于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若责任者为18岁以上且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当他们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名或多名人员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时,将会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他们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则是,假如责任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即使他们造成一名或多名人员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也同样会被视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是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来负责处理相关的民事赔偿事宜。《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