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口头遗嘱皆合法生效哦。
若在危机情况缓解之后,遗嘱人具备足够的书面或录音设施来订立遗嘱,先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口头遗嘱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方可生效:
1. 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订立遗嘱;
2. 遗嘱人为制定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 现场需要有两名及以上立场公正的见证者在场作证;
4. 遗嘱人口述表述处理财产的真实想法与意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