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其抚养权优先判决给现今生活与之共同居住的母亲;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关于抚养权问题,则需交由法院根据互惠、公正以及最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并作出suits判决。
而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孩子,他们的父母双方仍然未能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此时应遵从孩子自身的真实意愿来做出决定。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结合多年来的实际审判经验积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在夫妇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谁,那么孩子的户籍便会随谁而移动;
换句话说,假如孩子被判给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承担起抚养责任,享有抚养权的当事人便应该将孩子的户籍迁至自己名下。
当然,如果享有抚养权的责任人并不打算更换居住地址,那么孩子的户口便无需随之迁移。
此外考虑到当前购买的房产中有不少是为了尽享附近优质教育资源而购置的,如有确凿必要,为满足未来子女受教育的需要,父母双方可经过友好协商后决定是否保留孩子原有的户籍地;
倘若父母双方皆将户口登记于同一户口簿之中,父母离婚时分户程序亦可着手处理,以此解决双方在使用户口簿过程中的困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