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土地使用权证的归属问题,应当明确其并非归属于个人,而是全部由集体所有。
无论何种年代建造的小产权房产,都包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尽管这个证书会被特定人员持有,但它的法律所有权却并不属于任何个人,也无法将每个住户分别登记为独立的土地使用权人。
认证归属集体,自然地,所有权也属于整个集体。
这是由于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始终是由集体拥有的,因此个人无法擅自买卖或者转让该物业。
为了保护您自身的财产权益,在购置小产权房前务必审慎考虑,避免造成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