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际,养老保险可以成为财产分割的对象之一。
然而,如果离婚时其中一方仍旧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无法获得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话,那么另一方向其索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养老保险金的要求便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不过,如果夫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的话,在离婚时若有一方提出将其账户内婚姻期间个人具体而实际参与缴纳的那部分资金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法庭原则上应予以支持。《民法典》中第八十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