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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8 11:45:08 已帮助16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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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关于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债权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尽管诉讼时效已经期满,债权人所丧失的仅仅是胜诉权,而并非其实体权利。
换句话说,尽管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清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就此进行追索,其请求权的行使仅面临困难,但实质上其权利和请求权并不会因此消失。
因此,当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提出上诉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其次,根据建立的法律原则,债权人只要迫使债务人为清偿含糊不清的款项,那么无论诉讼时效是否已满,债权人依然享有债权,债务人无法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退款。
此外,若借款合约内设有担保方,那么债权人亦可寻求保证人的协助,请求其代为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前提是确保借款合约中确实有所约定。
在此情况下,即使债权的诉讼时效因众多因素延长,保证人的保证期也会跟随着有所变动。
倘若保证人主动替债权人承担债务,那么债权人的权益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与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产生同等的法律效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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