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9条的明确规定,当竞业限制期间届满,用人单位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同样地,如果劳动者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亦应该对这一申请给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