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经营者在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如何评估,主要基于其误工的具体时长及收入水平进行确定。
若受害人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误工费用将依照其损失的实际收入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人为非稳定收入者,则误工费用将参考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予以衡量;
如若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身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准,亦可参照相关司法机关所在地同业或相关产业上一年度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予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